close
前幾天看到了報紙斗大的標題,
讓我想到了一種人權,
一種自由,一種自身的選擇,
也許有一種人是不太被社會上所接受的,
總是躲在角落默默的承受輿論與批評,
又有誰能夠用正常的眼光去看他們呢?
有時候有些事情也許不是本身的過錯,
但是卻有人將它視為一種異類,
一種不被同意的情愫,
沒有任何一件事情有絕對的對與錯,
同樣的也沒有一件事情你可以將它看得透徹,
其實每個人應該學會接受,
不該有著異樣的眼光,
也許你無法認同,
但是卻應該學會尊重,
尊重他也尊重你,
這些只是一種"感覺",
有人說"感覺對了就對了",
這種說法沒有錯,
不過也是有人不單單憑靠感覺的,
也有人用外表來評判,
也許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標準,
也用自身的標準去看人,
所以,該要學會的是"尊重"。
全站熱搜